本起重機適用于冶金、水泥、化工及其他企業的倉庫和車間,在室內或露天的固定跨間從事礦石、石灰石、礦粉、焦渣、焦炭、煤、砂等散粒物料的搬運工作。
本機屬于A6工作級別,起重量包括抓斗自重。
本機由箱形橋架、大車運行機構、小車、抓斗、電氣設備五部分構成。全部機構均在司機室內操作。
取物裝置為雙卷筒的四繩抓斗,結構簡單,工作可靠。抓斗可在任一高度張開和閉合,當抓取物料塊粒在100毫米以下時,效果好,生產率高。當抓取物料塊粒大于200毫米時,需選用帶齒抓斗。
抓斗只適用于自然堆積狀態下的散粒物料,當抓取水下物料或特殊物料時須在訂貨時特別提出。
當露天使用時,帶有防雨設備。